发布时间:2024-04-09 编辑:小编
五年前是我在垃圾堆里把还没断气的他扒拉出来的。
他就像一个垃圾一样被装在黑色的行李袋里,要不是我,他没准早就嘎了。
直到被家里找回,他才能回到原位。
这三年的时间里,他一直跟我住在那个偏僻的小村庄里。
我用捡破烂卖了的钱帮他看病,吃药。
他帮我种地,拾荒作为回报。
那是我活了十五年生命中第一次出现的光。
告诉我大山外面有数不尽的高楼大厦,每个像我这么大的小姑娘都可以背着书包上学。
我心生向往,求着他教我读书写字,然后他笑着点了点我的鼻子,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写下了我的名字-秦瑶。
我平静了15年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,我一度以为自己得了村里老大爷他们口中常说的心脏病。
要不然,怎么会跳得这么厉害,久久不停。
晚上我从炕洞里拿出宝贝似的存钱罐,当然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。
拿起锤子一把砸了下去,有一块的,五毛的,十块的,二十的,还有五十,一百的,当然一百最少。
我数了数,一共一千二百三十五块五毛。
不多,但是够给他买张车票。
想着等他陪我走完这最后一段时日,等我死了以后把我埋在后山开满喇叭花的地方。
然后带着这些钱回归原位,展翅高飞。
2、
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,所以从不敢肖想可以得到他的喜欢。
我将那份心意埋在心底,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躺在床上,想着生活中他给予的这一分糖,甜甜的进入梦乡。
可是从那天起,他就像抽风了一样,每天一有时间就会握着我的手写那些我从没见过的字。
啊喂,我自己会拿笔呀。
他还会翻开从垃圾堆里挑出来的书,一个字一个字地教我读。
告诉我那些都是什么地方,有着哪些建筑。
他修长的身影伫立在一片光影里,仿佛在他身上披上了金黄色的纱帐,闪闪发亮。
他一定是个家境极优秀的人,那双手细长**没有一点干活的痕迹。
哪像我的手,粗糙得简直不像个姑娘。
15岁那年我第一次来例假,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拿被子蒙着脑袋,害怕的哭了。
那么多血,我以为我真的要死了。
后来想到好歹还有个人能把我埋了,也就不那么难过了。
拿出之前藏在枕头里的那一千二百三十五块五毛,我把在院子里劈柴的周浩南叫了进来。
“这些钱应该够你买回家的车票了,不过,你得答应等我走了以后帮忙把我埋了,地方我都挑好了,后山开满喇叭花的那块儿就挺好。”
他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手里的钱,然后目光慢慢转到了我的脸上,伸手摸上我的头。
“没有发烧啊,怎么开始说胡话了。”
“周浩南,我没有开玩笑,我说的话你一定要记住,好了,你现在可以出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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