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把大学当做天堂一样度过,那么毕业之后你将犹如坠入地狱,如果你把大学当做炼狱一样度过,那么毕业之后,你将有如升往天堂,世界对你来说垂手可得。
你今天不玩命,命明天就玩你。
他把这些话写在纸上,贴在床头,每天至少看两遍。是金子放在哪里都会发光的,他对自己学校的排名并不在意。
日月如梭,白驹过隙。转眼间,已经过了两年。杜仲的生活基本上是四点一线,图书馆——教室——食堂——寝室,平淡如水,平静如镜。
为什么要把图书馆排在最前面呢?这是有着深刻的原因的,不仅仅是因为他喜欢读书。
而是因为在大学生活眨眼间溜过了半年之后,杜仲讶然发现自己根本不能从老师的口中学到多少东西,尤其是自己感兴趣的东西,宇宙之谜,人性的奥秘这些在课堂当然学不到。
难怪有人说中国现在的教育病入膏肓,杜仲觉得言之有理,因为现在的老师讲课大多是蜻蜓点水一般。使得学生什么都懂一点,但却有什么都不会。
于是自从大一下学期,他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。毫不意外的,他整天泡在图书馆的收获迅速超出了身边的绝大多数同学,包括那些勤恳的学生。
再加上他那超乎寻常的令人难以望其项背的的阅读思考能力,一目十行不在话下,而且书读一遍,即能过目不忘,这样,两年下来,竟读了上千本书,一肚子的墨水,平日说话出口成章自然而然,美名远播。
不过他不是一个爱炫耀的人,相反他很谦虚。
如果你想对社会的上层炫耀自己,那就打消这个念头,因为即便你取得巨大成功,他们也照样瞧不起你。
如果你想对社会底层炫耀自己,也请打消这个念头,他们只会嫉妒你。
身份和地位往往是你无所适从,唯有一颗坦诚的心方能使你悠悠然面对整个社会。
毕竟年轻,对虚荣无法完全免疫,所以他一旦发现自己有了炫耀自己才华的念头,他就用这些话告诫自己。
星期一,一个明媚的下午,杜仲照例早早地来到图书馆。
几个工作人员见到他都热情地和他打了招呼,不仅因为认识他,还因为他对图书馆管理工作做出了不小的贡献,并因此深受大家的尊敬。
他直接进入藏书室,到前天——昨天他死了又活过来了——的那个书架,当他看到前天看过的那本书上的擦书板时,会心的笑了,他知道那是工作人员——他叫她们阿姨——弄的。数万学生中,他是唯一一个享受这般待遇的人,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。
他拿出书坐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安静地看起来。他有一个伟大的在别人开来无比荒谬的不可能的计划,把图书馆所有有价值的占总数百分之十的五万册精品图书看一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