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二十二岁的眼光来看,丁平山绝不会是我的选择,可爱情嘛,有时候就是蛮离谱的。
婚后不久,我就开始病了。
这是一种怪病,唯一的症状就是遗忘。
忘掉工作内容,忘掉和朋友的约定,忘掉上个月发生的一切……
忘掉这段婚姻……
“你的遗忘没有规律可循,有时是三五天,有时是半个月,最长的一次你撑了半年。”
“唯一的规律就是,被你忘掉的时光越来越长,停在了你大学毕业那一天。”他扶着头,一副懊恼的样子。
被自己心上人遗忘,隔三差五被对方当作流氓,谁都会懊恼吧。
据丁平山的描述,我在病状开始耽误工作的时候就辞职了,他也离职做了原先公司的外包设计师,为的是能在家方便照顾我。
五花八门的收据证明他真的不惜财力带我去世界各地寻医。
我的各项身体体征都没有问题,这是个怪病。
有人建议丁平山把我送精神病院。可丁平山坚持照顾我,说我只是遗忘,并不是错乱。
六年里,我与朋友疏远,与社会脱节,父母也去世了。
丁平山是唯一一个留在我身边照顾我的人。
可我却不认识他。
丁平山讲述这些时很平静,这几天他不是在二楼工作,就是照顾我的起居,脸上没刮干净的胡茬显示出他的疲惫和沧桑,表彰着这个男人的靠谱。
他身上有一股男人的脆弱感,让人愿意相信。
“所以这些故事,你也给过我讲过很多次了吧。”我是有些动容和心软的。
他露出了无奈的笑容。
一本厚厚的相册。
相册里我的身型逐渐消瘦,脸上也渐渐没有了笑容,取而代之的尽是痛苦和茫然。
我一张张地看,丁平山就在旁边给我讲照片拍摄时的故事。
我的确不记得了,可看见那些照片时,我的脑海里又能闪现出一些记忆片段。
我们的第一次约会,我们的婚礼,我们的蜜月,我们的新家,我们去国外看病……
我曾经觉得是骗局的照片,就这样在我脑海里生动了起来。
我终于主动地拥抱了丁平山,在他的怀里哭了。
我问他:“我什么时候会再次忘记?”
“佳宁,我不知道,不过我有信心,我会一直陪着你的。”
我会一直陪着你。
多么温暖的誓言。
几天前的清晨我睁开眼,第一件事就是报警,想把这个拐卖妇女的陌生男人绳之以法。
而那一夜,我主动躺进了他的怀里。
他是我唯一可触碰到的安全感。
我跟他倾诉了我的恐惧,我的迷茫,我对未来的悲观。
他一遍又一遍地安慰我,鼓励我,柔声跟我说,万事有他,别怕。
这件事,他做了整整六年。
到了后半夜,他睡着了,我却不敢睡,深怕醒来又忘记这一切。
怕又一次从陌生人的床上惊醒,将这一切重来。
我摩挲着他的脸,用指尖划过他的轮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