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我到了地方,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。
冷风混着寒雨倾盆落下,我狼狈且熟练地穿过小区门口那一道生锈的铁门,来到了我租住的那一栋老楼。
这里是沪上最外围的郊区,距离我上班的地方足足要一小时二十七分钟的地铁。
为什么我会住在这里,并不是因为我喜欢这儿安静的环境,而是因为便宜的房租。
生活就是如此现实。
所谓的不羁自由,有时不过是一种掩饰罢了。
而当我终于爬上顶楼,站在门外时,眼前的一幕,却瞬间令我心底的愤怒不受抑制地喷发而出。
我看到我所有的日常用品被像垃圾一样丢在门外。
其中一件宝蓝色的西服上,沾满了灰尘。
我的心仿佛一下撕.裂了。
这是毕业晚会前,黎鸢送给我的最后一件礼物。
范思哲,一个我至今也买不起的牌子。
我还记得那一晚,我穿着这一身蓝色西服,与身穿红色礼裙的黎鸢跳了一整夜的舞,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。
那一刻我是幸福的,也是沉重的。
我发誓以后要送给她所有她喜欢的包包、香水。
我发誓要带她去爱琴海看夜晚的繁星。
而此刻,这身西服上的灰尘,就像一柄刻刀,深深扎进了我的心里,嘲讽着我死去的爱情。
我狠狠踹向房门,一遍又一遍,胳膊上传来的痛楚并不足以熄灭我心中的怒火。
只是最终,当房门打开,我抬起的脚终究还是放了下来。
此时站在我面前的,是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,素颜清丽,虽然比不上楚曦漂亮,却多了几分知书达理的韵味。
她的眼睛有些红肿,脸上的疲惫尤为刺目。
又一个,不幸的人。
“你是…”
女孩似乎对我的愤怒有些害怕,又见我胳膊上带着厚重的护具,这才大着胆子问道。
“为什么把我的东西扔出来?”
我深吸了口气,勉强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平静一些。
“李叔叔说他会带给你,抱歉,我一直没有出门,所以不知道他…”
女孩歉意一笑,弯腰捡起那一身蓝色西服,轻轻弹了弹上面的灰尘。
“哦。”
我并非是一个轻易相信别人的人,可她却莫名让我有种心安的感觉。
“你淋雨了,进来坐坐吧,我给你泡杯热茶。”
“不用了,我还有样东西在屋里,我拿了就走。”
我摇了摇头,并不想再对这个善良的女孩发泄什么,而是抬脚走进房中,从卧室的床下拉出了一只黑色的盒子。
盒子上面已经积满了灰尘,我已经许久不曾碰它。
因为,它是我和黎鸢,爱情的开始。
那年大一,迎新晚会上,我弹着吉他唱了一首朴树的平凡之路。
也因此认识了同样喜欢这首歌的黎鸢。
以后的四年时间里,是它见证着我们两个人的爱情。
而如今,它已经在这张床下躺了整整三年。